8月11日,易生支付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下称“易生支付沈阳分公司”)因未落实商户实名制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罚款37万元。同时,时任易生支付沈阳分公司总经理李长民因对易生支付沈阳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直接责任,因此被罚款2.5万元。
据移动支付网了解,易生支付成立于2008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据中国人民银行**显示,易生支付是首批获得支付牌照的支付机构之一,2011年5月2日,易生支付便获得中国人民银行许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互联网支付与预付卡发行与受理支付业务。
值得一提的是,2016年5月3日,易生支付顺利通过续展,与此同时,还新增了移动电话支付(全国)与***收单(全国)两项业务类型,合并了上海华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势科技”)的支付业务。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易生支付与华势科技皆为易生金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也都为海航旗下子公司。
资料显示,华势科技于2008年1月24日成立,公司主营***收单业务。彼时华势科技宣称,其在全国建立了20余个省级分公司,直接服务20万户各类商户,年清算规模将超过6000亿。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6年8月12日下发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6)第17号》文件,中国人民银行要求华势科技整并***收单业务至易生支付,并于2016年年底前完成。
在华势科技与易生支付两者合并期间,华势科技曾因收单违规多次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2016年5月,华势科技山东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或风险管理措施;未按规定保管相关资料;未按规定收取特约商户结算手续费;提供虚***商户档案资料等被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给予警告并处15万元罚款。
2016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收单外包业务抽查情况的通报(银发[2016]77号)》,对***收单外包业务抽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其中,华势科技山东分公司等6家单位存在收单业务层层转包问题;存在由外包商生成、灌装及管理商户终端主秘钥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华势科技停止山东省***收单业务。
而在支付牌照被注销合并至易生支付后,华势科技仍因收单违规多次受到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2016年12月,华势科技湖北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易生支付杭州分公司被降级,被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0万元。
2017年9月13日,华势科技因违反支付业务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罚款人民币4万元。
由此,易生支付实际上是捡了个“烫手山芋”,并且正值96费改,支付机构压力骤增,此时的易生支付承接下华视科技收单业务,不被罚也难。
除了此次被罚以外,易生支付此前也多次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处罚。
2017年12月29日,易生支付厦门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和《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被处以人民币25万元罚款,并对1名高级管理人员处人民币2万元罚款。
2018年5月17日,易生支付福建分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罚款9万元。
2018年6月4日,易生支付贵阳分公司因“(一)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资质审核、风险评级、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档案管理、外包业务管理、交易和信息安全管理等制度的”;(二)未按规定建立特约商户培训、检查制度和交易风险监测系统,发现特约商户疑似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未***取有效措施的;(四)未按规定建立受理终端管理制度,或未能***取有效管理措施造成特约商户违规使用受理终端的;(六)未按规定落实收单业务本地化经营和管理责任的”被中国人民银行贵阳中心支行罚款9万元。
2018年6月6日,易生支付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罚款7万元。
2018年9月4日,易生支付湖南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罚款5万元。
2019年1月31日,易生支付石家庄分公司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罚款6万元。
2020年1月16日,易生支付因违反《***收单业务管理办法》、《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央行没收违法所得约65万元,并处以罚款人民币合计约190万元。对直接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合计15万元。
同日,易生支付河南分公司因未按规定对特约商户进行管理;违反外包业务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进行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金刚易生支付杭州分公司被降级,并处63万元罚款。
加上本次被罚,易生支付已被中国人民银行公开处罚9次,大多数都是因收单违规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6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出通知称为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防范支付业务风险,已起草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中主要内容包括支付受理终端业务管理、特约商户管理、收单业务监测、监督管理等内容。其中,受理终端业务管理方面,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终端,收单机构应按照清算机构要求进行改造或更换。逾期未完成改造或更换的,清算机构会暂停为相关终端发起业务办理转接清算。而在特约商户管理方面,就信息核实、变更管理、特约商户巡检等方面也做出了要求。
若意见稿通过审核,收单机构或迎来最严监管,收单违规现象或许能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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